德國打工度假簽證申請條件


Photo by Facu Herrera
你是否想像著下班時候,跟著同事們在酒吧來杯德國啤酒。
或著假日午後漫步在柏林圍牆旁,看著曾經的二戰歷史。
想知道德國人的印象是不是總是覺得他們很謹慎、嚴肅、不苟言笑呢?

這些願望隨著2010年打工度假簽證開放後,讓人可以用新的一種方式去體驗德國生活,但因為每年名額只有兩百,且德文並不是我們熟悉的語言,所以申請人數上來說,會明顯少很多,但如果只是純粹想體驗德國生活,並打工賺點旅費,德國大城市也不乏有許多中國餐館,只要會講一點點德文或是英文就都可以了。

 德國打工度假申請條件
✓申請資格
  1. 必須為臺灣護照持有人且健康狀況良好。
  2. 年齡介於18歲至30歲(即年滿18歲且未屆31歲)。
  3. 前往德國主要目的係為度假,且未曾持由德國核發之度假打工簽證前往德國。
  4. 受撫養之親屬(如:子女)不得同行。

✓申請時間
每年10月份開始申請。

✓名額限制
每年500名

✓停留期限
12個月

✓受理單位
受理單位:德國在臺協會
地址:臺北市信義路五段7號33樓
電話:+886-2-8722-2820
傳真:+886-2-8101-6283
網站:www.taipei.diplo.de/

✓申請方式
度假打工簽證僅得向德國在臺協會提出申請。※須線上預約送件時間
簽證申請須親自辦理。請您於約定時間至櫃臺辦理並出示下列文件:
  1. 一份完整詳細填妥之單國德國長期簽證申請表及親自署名之聲明書。
  2. 二張三個月內(3.5*4.5公分)正面照片。
  3. 身份證正本及一份影本。
  4. 有效之臺灣護照正本及一份影本,須有至少二頁空白頁,護照有效期須比預計於德國停留之期間多三個月以上。
  5. 來回機票英文訂位證明。領取簽證時須出示機票正本。
  6. 財力證明(如:銀行存簿或是財力擔保聲明書)正本及一份影本。於德國一年之停留須至少出示2000歐元(約九萬台幣)之財力證明,該筆款項必須存於帳戶內超過三個月以上。若您僅持有單程機票,則須出示雙倍之財力證明。
  7. 英文或德文履歷表一份。
  8. 英文良民證一份(請洽各地外事警局辦理)。
  9. 英文或德文書面闡述停留之理由及於停留期間內之活動列表一份。
  10. 語言學校/實習/進修課程參加證明或雇主之同意函(亦得附上其他證明或同意函)。
  11. 健康保險證明,保險期須涵蓋於德國停留之期間。最遲得於領取簽證時提出。

✓簽證規定
  1. 簽證費用為60歐元,依據申請當天匯率以新臺幣支付德國在臺協會。
  2. 德國的停留期間內,不得受僱於同一之雇主超過三個月。您亦可以參加為期最長六個月之單一或多個進修課程。
  3. 申請者提出簽證申請時,須提供出發日期。申請者必須自簽證申請日起三個月內出發前往德國。
  4. 德國度假打工簽證常見問題請參考德國在臺協會網站。
資料來源:德國在臺協會(資料內容如有異動,請以受理單位提供之資訊為主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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